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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王耀)6月15日,省卫生健康委下发通知,对医疗美容服务机构设置审批、医疗美容项目及从业人员备案管理、医疗美容行业监督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医疗美容执业管理。
《通知》明确,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对申请开设美容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设置医疗美容科室的单位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备案证书或核准医疗美容科目,医疗美容科目应当核准至二级科目。医疗美容服务机构应确定本医疗机构可开展的医疗美容项目,由甘肃省医学会医学美学与美容外科分会核准后,向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书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医疗美容服务机构不得开展未向登记机关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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