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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共青城市消防救援大队对共青城新辰物业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据信用中国(江西九江)网站消息,近日,江西省共青城市消防救援大队对共青城新辰物业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共消行罚决字〔2023〕第 000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共青城新辰物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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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共消行罚决字〔2023〕第 000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江西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 定》第十条第一款。 |
违法事实: | 发现该单位管理的金色阳光小区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逾期未改。 |
处罚依据: | 根据《江西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发现该单位管理的金色阳光小区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逾期未改,给予共青城新辰物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柒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0.07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4-28 |
处罚机关: | 共青城市消防救援大队 |
数据来源单位: | 共青城市消防救援大队 |
数据来源单位代码: | 11360401MB1D550646 |
发布日期:2023-05-05 16:43:44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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