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目标管理(Management by Objectives,MBO)源于美国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他在1954年出版的《管理的实践》一书中,首先提出了“目标管理和自我控制的主张”,认为“企业的目的和任务必须转化为目标。
2、企业如果无总目标及与总目标相一致的分目标,来指导职工的生产和管理活动,则企业规模越大,人员越多,发生内耗和浪费的可能性越大。
3、”概括来说目标管理也即是让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员工亲自参加工作目标的制订,在工作中实行“自我控制”,并努力完成工作目标的一种管理制度。
4、 目标管理法的优点: 目标管理法的评价标准直接反映员工的工作内容,结果易于观测,所以很少出现评价失误,也适合对员工提供建议,进行反馈和辅导。
5、由于目标管理的过程是员工共同参与的过程,因此,员工工作积极性大为提高,增强了责任心和事业心。
6、目标管理有助于改进组织结构的职责分工。
7、由于组织目标的成果和责任力图划归一个职位或部门,容易发现授权不足与职责不清等缺陷。
8、 目标管理法的缺点: 目标管理法没有在不同部门,不同员工之间设立统一目标,因此难以对员工和不同部门之间的工作绩效横向比较,不能为以后的晋升决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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